1月9 日,日照海关与日照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合作协议》,这是双方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保障日照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出台的有力措施。
一、双方建立口岸查验联系配合机制。双方本着平等、合作、集约的原则在海关监管区内利用海关查验平台,建立共同查验作业区,实现查验设施共享。建立工作联系配合机制,对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等敏感货物可实施共同查验,进一步加强对难以认定废物的鉴定工作。
二、完善进出境通关单联网核查机制。日照海关和日照检验检疫局积极按照青岛海关和山东省检验检疫局的统一部署推广应用进出境通关单联网核查系统,逐步推广和扩大纸面通关单不流转的范围,出口货物全面实施无纸化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联合打击假冒通关单、逃漏检及走私等违法行为,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非法检商品检验检疫力度。为提高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加大对口岸非法检商品散装货物的抽验力度,适度确定抽验比例,海关给予积极配合。抽验大宗散货的范围由日照检验检疫局确定后对外通报并抄送海关。
四、进一步突出敏感商品的规范申报管理,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宣传、指导。对四类重点敏感商品(农产品、食品及有关消费品、农药)要严格审核品名、归类,海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规范申报“要素”的要求,对四类产品出口审核必须做到通关单与报关单品名归类一致,对申报不一致的有异议的归类,海关确定归类后通报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给予积极配合。
五、加强对非口岸直通货物的审核。由于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品目实施核准制度,并出台了《实施出口直通放行的货物目录》和《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目录》,要求对活泥鳅等8类出口货物必须实行属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的做法,即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换证凭单,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合格后再签发通关单。为加强海关对属地申报货物的管理,日照检验检疫局应将上述目录转发日照海关,海关在接受属地申报、办理口岸验放时予以严格把握。
六、共同推进“多点报关”、“无纸通关”和“海运直通”业务。为加快口岸通关速度,提高通关效能,提升日照港的竞争力,拟对日照海关辖区诚信企业以“多点报关”模式进口的加工原料准许在日照检验检疫局接受报检;选择一家资信良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允许其利用“海运直通”模式在日照港申报进口自黄岛、大港进境的废塑料,并视情逐步扩展业务范围。
七、完善旅检通道“一机双屏”工作模式。落实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关于口岸旅检现场关检合作的具体事项,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在旅检通道协同执法,对进出境旅客携带的动、植物产品继续实施“一机双屏”合作查验模式,加快验放速度,严防违禁物品出入境。
通过双方合作,将进一步发挥各自职能特点和优势,加强沟通与配合,优化资源配置,共同构建科学合理、服务优良、监管有效的口岸执法把关体系,推动日照口岸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