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事局认真落实部海事局、山东海事局要求,不断将施工作业砂石运输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引向深入,结合辖区港口作业船舶船员管理现状,自1月1日起,该局在辖区施行了《港口作业船舶船员任、解职报告制度》和《船长签名备案核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的跟踪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船舶源头管理。
实施船员任解职报告制和船长签名备案核查制度,旨在督促船长切实履行职责,严肃、规范地填写《船员服务薄》,严格船员资历管理。同时便于海事部门及时掌握施工作业船舶船员动态,真实了解船员任职资历,维护船员服务资历的严肃性。
两项制度实施后,烟台海事局将在审核船员考试、发证申请材料时,根据报备的船长签名,核对船员服务簿中船长签名的真实性。对伪造船员服务资历,谎报船员任、解职的情况,将在查实后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注销服务资历、一定时间不予受理考试发证申请、罚款等行政管理和处罚措施。对只在服务簿上签注,未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的港口作业船舶船员的服务资历,在船员申请考试、发证时,要求提供证实该资历真实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