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由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公室会同宁波市人民政府、省公安边防总队、浙江海事局、宁波海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宁波市口岸与打私办公室、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对宁波港口岸大榭港区招商国际码头3#泊位和码头公司1#泊位对外启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验收。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的陈林泉处长、宁波市政府徐高春副秘书长、大榭管委会杨学仕副主任、王志荣主任助理等出席了会议。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码头的生产、安全、查验监管和现场办公等设施;听取了大榭口岸办、大榭招商国际码头公司和码头发展公司、相关各查验单位关于招商国际码头3#泊位河码头公司1#泊位对外启用前准备工作的情况介绍。验收组经过认真研究讨论,认为招商国际码头3#泊位和码头公司1#泊位对外启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一致同意招商国际码头3#泊位和码头公司1#泊位对外启用,待报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对外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