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6日,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正式成立,这意味着台州的航运界、外贸与代理企业、百姓打海事官司更加便利了。
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是我国海事司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为方便当事人的诉讼,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执行,历来是海法院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台州海岸线漫长,海洋面积广阔,航运业发达、渔业资源丰富,近年来海洋经济发展迅速,对外贸易、船舶修造、航运业等迅速崛起,台州地区的海事诉讼需求也明显上升。2005年9月,浙江省高级法院和宁波海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台州地区设立了巡回海事法庭。
台州海事巡回法庭设立后,其收案数增幅很大,今年1—10月份的案件受理数即达219件,超过去年的92.10%,己占宁波海事法院全院收案数的16.90%。近年来,台州市政府和各相方要求宁波海事法院尽快正式成立台州法庭的呼声相当强烈。
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法庭的成立,从组织机构上解决了台州地区各界进行海事诉讼不便的困难,有助于海事法院更好地发挥海事诉讼专门管辖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