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升级该局手机短信申报系统,对手机短信业务申报人及其手机号实行备案,实现对电子转单手机短信报检的手机申报人的追溯管理,同时对不同的出口国家、出口商品和发货人,可以适时调整口岸查验比率。近日根据出口退运货物追溯调查信息,对经核查有“飞单”行为的厦门某出口企业,实施为期一个月的100%口岸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