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巴边境红其拉甫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从通过巴基斯坦苏斯特口岸进口货物受理报检申请时发现,报检单位申报随附单证材料内巴基斯坦商务涉外运输部门出具新版国际货物提运单。据该批货物进口巴籍客商介绍:近期巴政府为加强国际道路货物运单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以适应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行为管理的需要,统一全国道路运输货物提运单格式,对以往各省使用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提运单内容进行修改统一规范货物提运单内容,要求使用全国统一通用道路国际货物运输提运单,同时发出通知今后一律停止使用旧版国际道路货物提运单。
据介绍,这次巴政府通用新版国际货物联运单为白色,A4纸格式,右下角印有巴基斯坦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提运单发放部门公章和该部门联系电话、传真号、单位地址等内容,提运单上印有66项需填内容(旧版提运单是55项需填内容),政府要求使用新版国际货物提运单时必须电脑打印需填内容并固定人员手签、字体清晰内容不能涂改。提运单还带有防伪标志,每份提运单分别印有统一编号,证书的正面用英文文字对证书的66项内容进行了说明。
据悉,新版国际货物提运单防伪性增强,需填内容更完整,并使用国际通用语言进行书写。提运单是进口货物收货人持凭提货的物权凭证,也是向货物进口口岸海关报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报检时必备的随附单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因此国际道路运输货物提运单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受理进口货物报检申请时须审随附单证之一,为此我国与巴基斯坦边境红其拉甫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特提醒从事中巴进口贸易的外贸企业和客商,应密切关注巴基斯坦政府部门外贸管制政策动态,今后从巴基斯坦进口货物时须向启运地发货人要求提供新版国际道路运输货物提运单,规范开展中巴进口货物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