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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盐田港口岸大鹏液化天然气(LNG)专用码头顺利通过对外开放验收
      

9月11日,受国家口岸办委托,由省口岸办牵头,海关广东分署、市口岸办、驻深各查验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对广东深圳盐田港口岸大鹏液化天然气(LNG)专用码头正式对外开放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实地检查了广东深圳盐田港口岸大鹏液化天然气(LNG)专用码头生产设施和现场的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并召开了验收会议。会议听取了该码头有关生产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的综合汇报,与会各单位代表进行了认真讨论。验收组认为,深圳盐田港大鹏液化天然气(LNG)专用码头有关生产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已基本完成建设,并通过工程专项验收,有关查验配套设施已按要求落实,投入使用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并通过了生产性试运行,基本具备正式对外开放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广东深圳盐田港口岸大鹏液化天然气(LNG)专用码头正式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日期以国家口岸办批复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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