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烟台辖区水路旅客发送量预计达到26万人次,同比增长8%。为保障黄金周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服务旅客安全便捷出行和货物运输畅通,烟台海事局部署6项措施做好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结合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结合“两防”和安全整治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辖区客运、渡运和水上旅游站点,了解节日期间组织的涉水群众性活动,严格检查所使用的船舶,坚决杜绝“三无”船、渔船和农用船非法载客。开展船舶集中安全检查,重点是客船、客滚船、客渡船、小型旅游艇以及施工船、载运砂石陶土船等中小型船舶。督促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投入营运的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二是突出做好“四客一危”、“四船一链”监督管理。严把客滚船现场签证关和船舶计划关,加大现场督查力度,严禁超额载客、超限载车。在蓬莱—长岛客运航线和小型旅游船艇客流高峰期,派专人现场盯防,督促落实安全措施。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各类旅游船舶、陆岛、岛岛运输船和其他小型船舶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把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关,强化现场管理,保障危险品运输作业安全。实施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重点检查状况差的公司的船舶,重点审核其安全管理体系,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坚决吊销其SMS证书。
三是加强海上动态监管。增加对港口水域、通航密集区、水工作业区、事故易发区和交通管制区的巡查密度和频度,节日期间,每天安排海事巡逻船在重点水域巡视,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利用VTS设备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监控,做好海上交通疏导和动态控制,及时提供各类交通安全服务,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四是提前做好冬季寒潮大风防范工作。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寒潮大风预警信息。寒潮大风来临前对辖区港口、泊位、锚地船舶和相关设施的防抗措施进行检查、督促,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船,防范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恶劣天气预警制度,避免船舶超抗风等级冒险出航。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海事监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两防”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水上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六是加强值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节日期间实施领导带班、主要业务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增加一线值班力量,落实值班待命车、船,确保对海上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