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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巴旦姆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9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批准对莎车巴旦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07年第135号公告,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巴旦姆正式受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泽普县、英吉沙县、麦盖提县、伽师县、岳普湖县、巴楚县、疏勒县、疏附县等9个县现辖行政区域。在保护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即日起可以申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新疆莎车县是全国“巴旦姆之乡”,水土光热特别适合巴旦姆的生长。经过几年的技术攻关,巴旦姆产量逐步增加,解决了巴旦姆产量低的问题。近年来莎车县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要求,大规模发展精品果园,提出了林果业发展“63111”工程,确定把巴旦姆作为今后林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计划到2010年发展巴旦姆60万亩。

新疆莎车县作为目前我国最大的巴旦姆生产基地,“莎车巴旦姆”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着“莎车巴旦姆”品牌形象的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销售的提高,为促进喀什地区特色林果业的发展、增加果农收入起到积极而深远的作用。莎车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获得成功,不仅使新疆南疆地区有了第一个地理标志产品,更将对喀什地区充分发挥巴旦姆资源优势,打造喀什地区特色品牌,推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至关重作用。 

为有效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6月1日发布第78号局令,从2005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本规定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一是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二是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进入世贸的一张通行证,也是有效打击市场假冒行为的一支“护身符”这次新疆莎车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巴旦姆品种有纸皮、双果、晚丰、叶尔羌圣果、叶河丰等五种,莎车巴旦姆种仁扁椭圆形,黄色,果仁中大,仁重≥1.0g,出仁率43%至62%,饱满味香甜,维生素A族、B族、E族及钙、镁、钠、钾、铁、硒等营养元素,核仁味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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