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凌晨,一集装箱船发生集装箱火灾事故。宁波海事局迅速行动,积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当天0:50时左右,靠泊在宁波北仑二期集装箱码头6号泊位的集装箱船“兴城”轮在装货过程中,箱号为PCIU 9722679的集装箱冒烟起火。接报后,宁波海事局立即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开展行动,指派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指挥应急工作,并协调消防拖轮和港口消防部门前往救助。经全力施救,至4:00时左右,大火基本扑灭。随后,宁波海事局指派消防拖轮和消防车落实现场监护工作。
与此同时,宁波海事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经初步调查,此次事故中存在危险货物瞒报违法行为,该集装箱申报货品是纺织品,但现场勘察发现箱内货物有打火机,打火机内大都存有易燃气体,属于《国际危规》第2.1类危险货物。
截止14日中午,宁波海事局已指挥相关单位将事故集装箱从船上安全卸下,并将该集装箱的货物代理单位委托出口的其余26个集装箱进行强制卸货下船并准备逐一开箱检查。同时将暂停相关货物代理单位的危险品申报资格。
目前,随着宁波港集装箱吞吐量的迅速增加,船载集装箱货物瞒报、漏报、谎报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港口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认真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船载集装箱货物瞒报、漏报、谎报等违法案件,组织货物代理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强调落实海事监管要求。同时拟于9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检查,强化对相关货物代理单位委托集装箱的开箱检查力度,并对相关危险货物申报员加强监管,努力防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