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政府正式发布了由烟台海事局起草的《烟台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烟台市海上防风暴潮防台风应急预案》。这两个《预案》的实施,是落实国务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将积极推进烟台市海上应急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建立防范有序、指挥有力、反应快速、高效安全、协调一致的海上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今年5月份召开的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烟台市海上应急工作,烟台海事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烟台市海上防风暴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着力完善辖区搜救工作程序,于今年5月份着手编制《烟台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同时修订完善《烟台市海上防风暴潮防台风应急预案》;经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最终报请烟台市人民政府审定并发布实施。
《烟台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有效完善了烟台市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从预警和预防机制的建立、海上突发事件险情信息分级及处理、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新闻发布、后期处置以及应急保障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详细阐述,提出明确要求。《烟台市海上防风暴潮防台风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完善了通信联络网络,规范了预测预警及报告、应急响应措施、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以及演练与预案管理等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