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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严厉查缉携带枪支弹药进境案
      

2007年7月6日,海关关员对一辆进境的俄籍轿车车体查验时发现副驾驶座前方的储物箱内放置着大量杂物,在对储物箱内物品逐一检查发现了瓦斯手枪1支,弹夹内有瓦斯子弹6发,卡簧刀1把,信号弹1只。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满洲里海关在公路口岸先后查获旅客违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境情事16起,共查获钢珠枪4支、瓦斯手枪1支、钢珠枪子弹1587颗、瓦斯子弹6发、猎枪子弹 32发、枪用压缩气瓶7个。

由于俄罗斯国内对枪支弹药管理宽松,一些旅客经常携带枪支弹药和其他具有较大杀伤力的武器从满洲里公路口岸进境。为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全与稳定,针对上述情况,满洲里海关驻十八里办事处积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走私枪支弹药的违法行为。

首先,增强敏感性,提高防范枪支弹药进境的意识。要求关员树立防患意识,将打击枪支弹药走私作为旅检打私的重中之重。针对公路口岸走私枪支弹药进境的特点,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满洲里海关应急处理机制采取措施,积极、主动,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其次,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加大查验力度,加强人工查验与X光机查验相配合,对进出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提高过机率、开箱开包率,加大对携带、夹藏枪支弹药、仿真武器等物品的查缉力度。

同时,还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向进出境旅客宣传国家对武器弹药管理的相关规定,敦促进出境旅客守法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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