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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口岸检疫部门提醒有关企业: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和宠物食品有新规
      

近日,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山东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山东省内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自2007年9月1日起,凡未获得注册登记企业生产的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将不予受理报检,不允许出口。

近几个月来,我国出口动物饲料、宠物食品屡屡被国外检出问题,出口美国的宠物食品被检出三聚氰胺、出口日本的饲料被检出硫酸铵等,引起了国外对我国出口食品质量的质疑,美国、日本、香港等加强了对我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测,出口食品、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形势严峻。山东局出台的《山东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的生产企业厂房建设、加工设施、工艺流程、环境卫生等硬件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保障体系、自检自控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

烟台是出口宠物食品、动物源性饲料较多的地区,2006年出口宠物食品4700吨,2700万美金,但由于我市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企业在硬件设施上离《管理办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在短期内将影响我市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出口。为了减少损失,烟台局立即将管理办法传达到各出口动物源性饲料、宠物食品的相关企业,帮促企业进行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体系建立,对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尽早地达到卫生注册登记的要求,延续企业正常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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