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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区货物通关机制实行重大调整
      

    自71日起,漳州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货物实施新的检验检疫通关机制,这样在漳州报检可直接从厦门出口。新机制具体要求包括:一,漳州局已实施检验检疫,出口口岸为厦门的出口货物,由漳州局直接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企业可凭漳州局签发的通关单直接向厦门口岸海关报关出口。二,厦门局其他分支机构已实施检验检疫,出口口岸为漳州的出口货物,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直接向漳州口岸海关报关出口。三,对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等敏感货物(活动物、水产品、种苗、保鲜果蔬)和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实施口岸查验的货物,仍实施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电子转单模式。四,漳州局辖区企业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旧机电备案、免3C证明等有关行政许可项目,由厦门局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受理。五、漳州局辖区的报检单位登记号和报检员证号变更,须用“39”开头的新号码方可办理报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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