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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关确认可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在宁波口岸通关的企业已逾490家
      
        自海关总署2006年9月1日正式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以来,截至今年6月22日,宁波海关已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南昌、长沙、福州等8个直属海关开展此项业务,经海关确认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在宁波口岸通关的企业已达492家。其中,宁波关区企业9家,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南昌、长沙等内陆关区的企业共446家,内陆关区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有效拓展了宁波口岸的经济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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