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概况
新闻资讯
会员中心
开放口岸
党建工作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经海关确认可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在宁波口岸通关的企业已逾490家
自海关总署2006年9月1日正式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以来,截至今年6月22日,宁波海关已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南昌、长沙、福州等8个直属海关开展此项业务,经海关确认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在宁波口岸通关的企业已达492家。其中,宁波关区企业9家,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南昌、长沙等内陆关区的企业共446家,内陆关区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有效拓展了宁波口岸的经济腹地。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