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此次调整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10%的出口关税,另外,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同时,将对煤炭等209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并对部分涉及百姓生活的日用品实施了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婴儿食品、装饰用陶瓷、家用电器等,其进口暂定税率为6-17%。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