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3日起,福建省开始对运送周边及中西部省份货物进出福建港口的国际集装箱车辆,减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由1.925元/公里降至1.1元/公里,并逐步实施“递远递减”的计费模式。国道通行费从每趟40元降为25元,普通公路通行费从每趟次35元降为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