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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口岸办、青岛市口岸办、连云港市口岸委签署口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榆林市口岸办与青岛市口岸办、连云港市口岸委于2007年6月1日在陕西省榆林市签署了口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榆林市口岸办主任崔平,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口岸办主任卢新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旅游局局长李道莹分别代表三地口岸办签署协议。榆林具有煤炭、天然气、石油、岩盐等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西煤东运的源头。“十一五”期间,榆林招商引资累计签约各类项目100个,总投资达到860亿元,据海关、省商检等部门统计,2006年榆林产地外贸出口达15亿美元。榆林口岸是2006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二类口岸,这次与青岛、连云港两沿海口岸区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必将发挥陕西榆林的资源优势和港口口岸的物流优势,为两地现代物流业发展构筑更加方便快捷的高速通道,推动两地经济的发展,为陕西外向型经济、榆林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陕西省口岸办、青岛市、连云港市口岸办(委)及口岸查验单位领导、榆林市25个局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近50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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