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对植物检疫证书有新要求
近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俄罗斯联邦植物检疫局要求对所有直接或经第三国运至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有关俄方规定植物检疫的货物,必须提供由输出国检疫部门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原件,否则将拒绝接受货物入境。
据统计,2006宁波口岸输俄货物达22421批次,货值达10.6亿美元。根据俄方新要求,约5%输俄货物需出具植物检疫证书。为确保我方输俄货物的顺利通关,检验检疫部门特提醒广大出口企业注意以下二点:
一是对直接出口以及经第三国过境或转口的输俄货物,报检时最终目的地应填写为“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并注明是否需要植物检疫证书等要求;二是俄方要求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的货物范围比我国法定检疫货物范围要广,请广大出口企业在签订外贸合同时及时向俄进口商了解俄方关于植物检疫证书方面的要求,避免因货物没有随附植物检疫证书而滞留口岸,影响企业声誉,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