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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榭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危险源标识工作
      
        按照宁波海事局《关于认真做好水上危险源标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榭海事处立即行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辖区危险源的标识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标识,还充分考虑辖区实际情况,突出客滚船、高速客船、液化气船舶、散化船和油轮为重点,对涉及影响“两个确保”、可能造成重特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重大危险源重点标识。
  目前,结合文件要求对评价要素的标识表格已经初步制作,待工作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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