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作为环渤海地区首批在海运通关现场开展区域通关试点的海关,自2006年2月22日在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正式开设区域通关窗口以来,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这一新型通关模式,协同北京海关和9个西部内陆海关办理海运区域通关业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大力宣传、积极准备,确保区域通关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为吸引内陆资信好的企业加入区域通关试点行列,天津海关采取多种方式向内陆企业宣传“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优点,通过调阅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内陆企业的相关信息,协同内陆海关将这些企业列为试点单位并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天津海关除了积极协调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确保这一通关模式顺利开展外,还两次由关领导带队走访石家庄、太原、郑州、呼和浩特、银川、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和西安9个西部内陆海关并签订合作备忘录,及时了解内陆海关对天津海关开展区域通关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内陆海关派驻天津海关的关员,天津海关还精心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并加强业务培训,使他们很快熟悉口岸海关监管流程并迅速开展工作。目前,区域通关试点企业已由最初的45家增加到现在的184家。
二、规范作业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口岸海关、内陆海关和企业的“多赢”
一是逐步规范区域通关作业流程,主动加强与区域内各海关的联系配合,制订《跨关区海运“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联系配合办法》,建立健全各类通关登记制度,避免关与关之间在衔接上出现管理漏洞以及走私、廉政风险,确保严格把关,实现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二是充分发挥区域通关模式的政策优势,为内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和更好的服务,逐步吸引内陆企业从采用熟悉的转关和口岸清关方式转为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这种新模式通关。目前,天津海关正在准备推行跨关区通关信息查询服务,方便内陆企业和报关单位查询口岸舱单信息、海关信息和船舶动态信息,为进一步推广区域通关模式提供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
区域通关工作开展近一年来,天津口岸区域通关货运量显著增长。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区域通关窗口通过“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共放行进出口报关单3917票,货值13.1亿美元,货重155.77万吨。其中12月份放行进出口报关单数量、货值和货重三项数据,分别比启动初期的3月份增长2.58倍、6.55倍和1.62倍。此外,截至12月底,通过“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内陆海关征收税款共计8.56亿元,其中北京海关、兰州海关、石家庄海关和银川海关属地征税均超过亿元,分别达到2.43亿元、2.35亿元、1.74亿元和1.34亿元,显示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这一新型通关模式良好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