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中开通,“一地两检”这个名词早已为深港市民耳熟能详,但对于两地政府来说,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昨日,香港政府为即将在深圳设置的港方管制站,向立法会宣读《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在草案通过后,深港双方会就一些具体的安排进行磋商。
深圳湾口岸7月1日前通车
“一地两检”在深港两地的边境管制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出现。现有的管制站,都是在深圳地区设有深圳的管制站,在香港辖区又另设香港管制站,但深港西通的管制站,需要港方在深圳的辖区内设立管制站,进行通关检查。
因此,港方需要公布一个法例来管制这一历史上没有过的区域。
香港保安局昨日在立法会上,宣读了《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根据程序,该草案还需要一次讨论和宣读,然后才能通过。
在昨日的宣读会上,港府希望立法会能尽快通过这一法案,粤港双方已经同意推动深圳湾口岸于2007年7月1日之前通车,深港双方现正致力争取按期完成这个目标。
香港保安局预计,今后旅游车乘客在办理两地通关手续时,只须上落车1次,可以让每位旅客的通关时间节省5-10分钟。而口岸开通初期,估计每天双向行车量和旅客流量分别约29,800车次和30,800人次;到2016年分别增至每天约60,300车次和61,300人次。
港方须向深圳支付土地费用
对普通市民来说,“一地两检”不过是过两个关口,但是对于两个不同的政府来说,牵涉到很多不同的法律适用,不同的权利行使。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0月31日决定,授权香港特区自深圳湾口岸启用之日起,对该口岸所设香港方管制站依照香港特区法律实施管辖,该区域也设为禁区。也就是说,今后,在这个港方管制区里,虽然土地是属于深圳的范围,但在这个管制区范围内,适用香港的法律,这个地方就好像是香港的一个区域。
但港府必须在这一草案通过后,才能宣布“一个位于内地深圳湾口岸的指定地域为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才能“使香港法律适用于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及就法院在这方面的司法管辖权订定条文”,才能使“某些已有的权利和义务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
另外,港府在通过这一草案后,需要跟深圳方面处理有关土地的问题,需要向深圳方面缴付土地开发和使用费用,双方需要磋商。另外,“一地两检”究竟怎么操作,涉及到大桥的维修、运作、保养,究竟双方该各自承担什么角色,都需要两地政府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