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至10月,自韩国对中国产海蟹加强二氧化硫检测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舟山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多次指示舟山检验检疫局要把好关、服好务,终于在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舟山海蟹突破技术壁垒,成绩喜人、增长迅猛,共出口韩国1.81万吨、0.53亿美元,占蟹类产品出口的80.44%和74.65%,分别同比增长了42.52%和29.27%。
由于今年是舟山海蟹丰收的一年,来势较往年早,出口量也大,韩国是我国海蟹出口的主要国家,这就不可避免影响到韩国渔民的利益,韩国渔民以中国出口的梭子蟹部分来自韩国海域,属越境捕捞,其利益受到影响为由,要求政府干预,韩国海洋水产部迫于业界和舆论压力,加强了我国海蟹中二氧化硫含量的检测,先后从全国输韩海蟹中检出二氧化硫超标9批,其中舟山就占6批,并暂停了相关企业的进口资格,这引起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以及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局也立即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专门调查,货柜退回之后,在韩方抽取二氧化硫超标的同箱蟹产品中抽样作二氧化硫检测,并送往省局技术中心作对照试验,均未检出二氧化硫超标。韩方客户也曾抽样送往韩方食品研究所进行二氧化硫检测,也未检出,要求复检遭拒绝。韩方此次通报的结果均为30ppm-70ppm之间,明显低于我国和CAC国际标准(100ppm),而且中韩协议也只对干鱼片中二氧化硫的标准定为30ppm。因此可以说中韩双方对二氧化硫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不一致,以及韩方迫于所采取的限制贸易行动是此次蟹产品中二氧化硫超标事件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