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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部门严格监管 保证宁波港烟花爆竹首次出口安全
      
        在海事部门的严格监管下,12月24日宁波港首票1类危险品的烟花爆竹安全出口。
  烟花爆竹被《国际危规》列入1类危险货物,具有较大危险性。一直以来,宁波港从未出口此类危险货物。为了确保出口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在宁波海事局危管防污处的指导下,北仑海事处对目前烟花、爆竹的生产、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等各个环节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掌握了烟花爆竹类危险品的产品特性、出口渠道。同时对拟出口该类危险品的北仑三期码头的危险品集装箱出运程序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相关安全措施。12月22日,北仑处执法人员还对北仑三期危险品堆场和安达危险品堆场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处还要求货物代理、装箱单位预先将装箱过程的有关照片发到海事处,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才同意从生产地发货。
  12月24日,在港务公安局消防大队两辆消防车的全程监护下,海事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箱进行了开箱检查,检查情况良好,同意办妥申报手续后装船出口。
  此次烟花爆竹的顺利出口,为其它1类危险货物的安全出口积累了经验。宁波海事局将强化对此类船载危险货物的监管,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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