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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全力支持烟台港集装箱事业发展
      

        为支持烟台港集装箱事业发展,近日,烟台海事局约请有关港航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从“支持港口发展,便利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理念出发,研究采取3项措施促进烟台口岸大通关建设和经济发展。
        一是监管与服务并重,进一步优化船舶进出港管理。进一步明确船舶执行进出港计划的时间,其中进港船舶以进入烟台港船舶第二报告线为基准,出港船舶以船舶离码头为基准;合理调整船舶计划,优先安排集装箱班轮进出港口,保障班期;对大型集装箱班轮进出港实施全程安全监护;保持24小时全天候快速通关,保证集装箱班轮随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二是加强引航管理,进一步明确3种特殊情况下引航员登离被引领船舶的地点:①专业气象预报风力6级及以上或浪高2.5米以上,不能在规定地点登离船时,经商被引领船船长同意并报海事部门批准,可在安全地点登离船。②引领12万吨级及以上限于吃水的超大型船舶,在第二引航检疫锚地以外水域登离船。③集装箱班轮直航进港,可在第二报告线附近登离船。
        三是与港航企业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港口经济的发展。
        根据烟台市港口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烟台港集装箱吞吐量将达到200万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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