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支持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二十条意见
一是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为纲要,以深化质检改革为动力,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二是完善质检法规政策体系,发挥质检部门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三是探索检验检疫新机构、新模式,推动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四是创新口岸查验摸式,提高天津口岸的通关效率;五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六是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国际竞争力,促进滨海新区对外贸易发展;七是支持滨海新区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八是推进公共卫生防控和预警基础设施及体系建设,提高滨海新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九是支持滨海新区构建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控体系,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十是积极支持滨海新区大通关建设,推进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进程;十一是强化口岸内地检验检疫机构协同执法,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实施系统把关;十二是积极支持和参与滨海新区电子口岸建设;十三是支持东疆保水港区建设,推动滨海新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十四是支持滨海新区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十五是支持在滨海新区建立原木检疫除害处理区,完善国家级进境动物隔离场建设;十六是加强对企业的质检诚信管理,推进滨海新区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十七是改革入境人员申报模式,支持试行“三单合一”;十八是加强天津检验检疫和质量技术监督建设,不断提高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十九是支持地方政府给予检验检疫政策倾斜,不断增强滨海新区检验检疫综合实力;二十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扩大合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