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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正式通过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等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小组验收
      
        11月2日,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正式通过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小组的验收。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是浙江省内继宁波、杭州、嘉兴出口加工区成立后的第4个出口加工区,也是宁波市的第2个出口加工区。慈溪出口加工区位于宁波北部经济中心圈内,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南岸,有着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优势。它的封关运作必将对提升宁波在国内的经济地位,进一步促进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杭州湾南翼地区产业升级和对带动整个江、浙、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出口加工区验收封关运作面积为0.7平方公里,目前已有多家国际国内大型企业有意落户加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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