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试行“出口集装箱双信息放行系统”半月成效初显
自10月10日开始试运行该系统半月以来,共“实货放行”出口集装箱货物8.17万票,其中含“电子放行”信息的近8万票,双信息放行成功率97.9%,成功率从10月10日的87.2%提升至10月26日的98.5%。该系统通过对出口集装箱电子放行信息的采集、发送和分析,完成对整个出口流程的控制和管理,实现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监管效能、控制工作风险和评估岗位绩效的有机整合。为确保系统顺利运作,海关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成立统开发运行小组,确定专人与宁波港集团保持密切联系;二是制定《出口集装箱双信息放行管理办法》,明确双信息放行各环节职责;三是加强每日对无“电子放行”信息情况查核原因,每周对无“电子放行”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四是对于可提供海关纸面放行单据但无“电子放行”信息的,允许港区先予以放行,事后反馈海关,确保试运行工作不影响出口集装箱的正常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