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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召开全省设区市口岸办主任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口岸办主任会议精神
      
        10月26日,江西召开了全省设区市口岸办主任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国口岸办主任会议精神。江西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刘翠兰到会并讲话,全省各设区市口岸办主任和已设查验机构,但未设口岸综合管理机构的设区市外经贸局分管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江西省口岸办副主任罗莎主持。
        会上,江西省口岸办副主任罗莎传达了宁波全国口岸办主任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和贯彻全国口岸办主任会议精神提出了四项具体意见。会上还通报了今年1-9月份江西口岸工作情况,并就如何推进江西电子口岸建设和降低进出口货物运输成本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各位代表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口岸办主任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口岸工作”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刘翠兰副厅长在讲话中首先分析了口岸工作的形势,指出,口岸工作作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已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的成立,更意味着国家更加重视口岸工作,口岸工作即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十一五”期间,江西的口岸工作也必将得到省政府领导的更加重视。
        会上,刘副厅长对前一阶段的江西口岸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口岸工作重点强调了三点:一是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和省里的“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要早着手,早安排,早建设,早完工,早验收;二是要在推进口岸大通关、降低进出口货物运输成本上下工夫;三是要认真开展口岸调研工作,既要完成好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布置的署级调研课题任务,又要结合江西口岸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开展有关调研。
        会议最后要求,各设区市口岸办、外经贸局一定要将全国口岸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全省口岸办主任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口岸工作者,并向当地市政府领导作一次专题汇报。各单位要将会议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省口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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