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口岸进境无木质包装抽查系统显神威
7月1日宁波检验检疫局自行研发的进境无木质包装抽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该系统共抽查未进行木质包装报检的进境货物16767批次,其中共发现147批次携带有木质包装,宁波检验检疫局已经根据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进境无木质包装抽查系统在检验检疫机构把关服务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84号令的规定,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对未报检且经常使用木质包装的进境货物,实施重点抽查。但如何在严格把关,加速通关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其他口岸也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这一难题摆在宁波检验检疫人的面前,他们集思广益,勇于创新,及时组织专家开发了进境无木抽查系统软件,并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
目前进境无木抽查系统运行良好,监管效果显著,成为木质包装监管的一把利剑,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威力。
一是把关能力大大增强。检验检疫人员可以应用进境无木抽查系统在协管员的协助下在视频监控电子探头下对进境货物进行批批监控,一旦发现携带木质包装,将进行重点检疫,有效的防止逃漏检现象的发生,从7月1日正式实施到9月15日,两个半月的时间内,宁波口岸共发现147批次携带木质包装货物未进行报检。
二是申报手续大大简化。无木质包装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仅仅需要在系统中填报并发送就可以了,不需要提供证书、声明等单证,大大的简化了报检手续。
三是通关速度大大加快,收货人或代理在无木抽查系统登记好以后,就可以随时拉箱在各定点查验场地进行“365×24”小时全天候查验,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
四是执法力度大大加强。检验检疫人员可以通过无木抽查系统实现对每一批次进境货物进行抽查,问题检出率大大提高,在这两个月的时间内共对147批通过该系统携带木质包装货物未进行报检货物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有效的维护了检验检疫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