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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区《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签证量迅速增长
      

        2006年前三季度,宁波检验检疫局共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E(以下简称Form E证书)507份,签证金额达1349万美元,其中仅第三季度的签证量就达253份,签证金额高达725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倍和6.5倍;近几个月来,Form E证书签证量更是以高达50%左右的增幅逐月递增我市外贸企业对东盟优惠关税的利用呈现可喜的良好势头。

        自贸区全面降税实施一年来,中国与东盟整体贸易出现较快增长,密切了中国和东盟的双边经贸关系,给双方消费者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回顾近几年的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进程;2003年中国与东盟启动第一个自贸区谈判;2004年1月1日,自贸区“早期收获”计划开始实施,600多种农产品实施降税,取得了积极效果;2004年11月,双方签署了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并于2005年7月20日开始降税,双方7000多种税目的产品纳入降税计划,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除菲律宾外的九个国家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2006年4月,菲律宾完成国内有关程序,开始执行《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2006年7月,越南在原早期收获(HS1-8章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降税清单的产品。目前,在东盟的十个成员国中,除老挝和柬埔寨降税产品局限在早期收获(HS1-8章产品)以外,其余八个国家都已全面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

        根据东盟个成员国的降税产品清单来看,绝大部分原产于中国或东盟的产品可享受到零关税,或是比最惠国税率再降低一定比例,或将在今后若干年内降为零关税的优惠待遇。有关进出口企业应注意在向东盟市场出口时积极申领Form E证书,而从东盟进口时则可以要求对方提供Form E证书,以切实获得优惠关税待遇,并真正享受自贸区带来的一系列便利条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自贸区建设的迅猛发展,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在原先仅普惠制一项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E),亚太贸易协定证书(暂由FORM A代替),中国-巴基斯坦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四项。为帮助企业充分利用优惠关税,宁波局通过各个渠道大力加强宣传、指导:在宁波局外网上及时上载新的政策信息、操作指南,并采用讲座、培训、电话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了解相关信息。Form E证书签证量的迅猛增长,表明企业利用区域性优惠政策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意识正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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