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制定考核办法 促船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近日,我局制定下发了《宁波海事局船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办法》,统一考核内容和标准,检查考核船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宁波海事局船艇质量管理体系》自今年6月1日起运行以来,我局船艇“管用养修”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确保船艇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严格执行和持续有效地运作,促进体系运行—考核—完善的良性循环,根据体系运行环节和程序受控原则,以及体系管理评审的相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考核办法,便于局属各有关单位掌握体系文件的相关程序和考核标准,检查船艇管理实际情况与体系文件之间存在的差距,促进船艇质量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和长效化。
该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程序和标准做了相应的规定。考核按照船艇自查自纠、船艇管理单位内部考核和局考核小组对船艇管理单位和船艇考核三种形式进行,分为季度、年度和特殊时段(春节、“五一”、台风季节等)的考核。考核办法中制定了通用考核检查表,从船艇设施设备硬件检查和软件管理检查等八个方面将船艇质量管理体系分成细项,表格化了船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考核办法还规定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年度考核得分评选优胜奖。
今年10月下旬起,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一次船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考核活动,重点检查体系的执行情况,评估体系在局船艇管理中的适应程度,为进一步完善体系文件,推进船艇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