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召开工程船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宣贯大会
9月19日,宁波海事局组织召开工程船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宣贯大会,积极推进辖区500总吨以上跨省航行的机动工程船舶实施NSM规则工作。辖区16家水上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张钧浩局长助理出席并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根据中国海事局2006年8月1日在福州召开的“第三批船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推进研讨会”的精神,500总吨以上跨省航行的机动工程船舶属于第三批其他货船,这些船舶及其所属公司也应按要求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据统计,宁波辖区涉及的工程船舶有55艘,公司16家。针对本地区大多数公司存在规模小,基础比较薄弱,实施NSM规则存在困难的实际,宁波海事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了本次宣贯会,推进宁波地区及其所属公司顺利实施NSM。
会上,张局助强调了深刻认识和理解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指出这是水上施工企业建设水上安全文化、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水平的需要。同时也指出了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并对水上施工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规则实施工作的领导;二是要立足自身,从实际出发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全员参与,注重落实,扎扎实实开展规则实施工作。
针对实施规则的需要,会上还就《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发证程序》及如何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等内容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讲解,并在会后就建立、实施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咨询答疑。
宁波海事局还将采取上门指导,及时纠正体系文件建立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措施,积极推进各有关单位实施管理体系工作,确保辖区第三批船舶如期实施NSM规则,促进辖区航运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