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事局运行“1+3”管理模式
为了强化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船舶的安全管理,日照海事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机制,实行“1+3”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由海事部门和施工单位、船公司、船主三方共同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来加强施工船舶的管理。
在“1+3”管理模式下,不再将施工单位、船公司和船主作为管理客体来对待,而是将他们作为管理主体,增加他们在安全管理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变“被动管理”为“自我管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联合工作小组每个单位设立一名联络员定期进行信息通报,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共同参加,解决新机制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和突发性的问题,海事部门可以在联席会议上传达上级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文件,提出具体的要求,帮助施工单位、船公司解决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搭建起一个相互沟通、了解,共同解决安全管理问题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有效地促进海事机构不断改善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促使施工单位和船公司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和通讯设备,不断加强船舶的安全管理,形成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确保辖区施工船安全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