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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发布对中国鳗鱼处理措施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要求其各检疫站对中国产鳗鱼采取相应的措施。据悉,自8月22日起,日本将广东及上海养殖场出口日本的鳗鱼列为硫丹命令检查的对象。对于未列入命令检查对象的其他中国产鳗鱼,继续履行原有的进口检查程序。另外,对进口商、养殖场首次从中国进口鳗鱼的,则要求将进口货物保留,并在此基础上对硫丹实施自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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