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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提出支持“海西”发展22条措施
      
         日前,海关总署已就海关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提出总体意见。该意见主要涉及支持拓展对台经贸合作和直接往来、支持海峡西岸扩大口岸开放、支持福建省口岸大通关建设等十个方面22条举措。根据该意见,海关总署将积极推动两岸直接通航、通邮,实施“绿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务制度;积极推动对台进出口贸易,扩大口岸开放;在海峡西岸区域推动通关改革试点,并进一步简化船舶海关申报手续;支持湄洲湾南北岸港口整合,将厦门特区和福州港口岸江阴港区列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政策叠加”的试点地区。此外,还将优先考虑、积极引导、全力支持台商密集地区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增强福厦两关在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监管业务方面的协调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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