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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电器产品应重视铭牌标识问题
      

        近日,慈溪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验检疫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出口电器产品的铭牌标识经常性存在错标、漏标等问题,导致了产品不合格批次的出现。
        据慈溪检验检疫局数据统计,今年1至7月份慈溪地区出口电器产品共计不合格批次151批,其中出口大家电产品不合格35批,出口小家电产品不合格101批,出口低压电器不合格15批,其中涉及到铭牌标识不合格的共计66批,占总部合格批次的43.71%。铭牌标识不合格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铭牌标识内容不全。铭牌或器具主体上没有产品型号或系列号、Ⅱ类器具没有“回”形标记、铭牌或器具上没有显示电压、额定输入功率;有防水要求的没有显示相应的防水等级(IPXO除外),如洗衣机须标识IPX4而在铭牌上却没有显示。
        二是铭牌标识内容错误。电压、频率和功率单位标识错误,没有采用标准规定的使用方法,如电压单位标识成小写“v”(标准规定必须为大写“V”);产品名称标识与产品实际不符,如卤素取暖器标识成石英取暖器;0Ⅰ类器具标识成Ⅰ类器具;产品实际功率与铭牌上标识的功率不一致。
        三是铭牌擦拭试验不合格。铭牌上的内容经沾水的布擦拭15S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拭15S后出现不清晰易读现象,标志牌易揭下并且产生卷边现象。
        四是铭牌张贴的位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上述现象看似是小问题且容易整改,却涉及到产品的安全问题,是电器安全标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世界各国的进口家电产品市场抽查力度在不断加大,在市场抽查过程中,铭牌有问题的产品最先并最容易被市场抽查人员发现,且不管产品实际质量如何,铭牌标识有问题的家电产品根据电器安全标准规定便可被判定为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家电企业应重视产品的铭牌标识问题,特别是对上述出现的不合格现象,在生产过程中应严加控制,对铭牌中的内容和标识方法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审核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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