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编办就有关中央、地方口岸事权划分问题在广东省进行调研
近期,为了加强全国口岸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更好地为对外经济贸易和对外交往服务,经国务院同意在海关总署设立了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为科学划分中央、地方口岸事权,更好地促进各地方口岸开展工作,7月27日下午,中编办二司郭沛副司长在广州主持召开座谈会,就有关中央、地方口岸事权划分问题听取我省口岸相关部门的意见。省口岸办、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检验检疫局、广东海事局、广州海关、广州边检总站及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口岸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广东省口岸工作在推进“大通关”建设、电子口岸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客观分析了当前口岸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口岸管理法规建设滞后,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适应;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和查验流程布局规范化、标准化力度不够,与口岸的现代化建设不适应;口岸综合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不够顺畅,与高效行政的要求不适应;口岸查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经费安排不尽合理,与实际工作开展与业务发展要求不适应;口岸管理权责不协调,影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等。并就如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郭沛副司长对会议的成效表示满意,并就有关问题和与会代表坦诚地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