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检验检疫局召开企业座谈会就出口水产品安全防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8月10日,青岛检验检疫局召开辖区内93家出口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质检部负责人会议,通报了欧盟对我出口水产品多磷酸盐超标的预警情况,提醒企业以此为戒,认真做好出口水产品安全防患工作。
会议在通报近期欧盟对我出口水产品预警情况的同时,根据青岛地区出口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做好规范加工行为、加强自检自控、提高诚信意识等七项要求: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质量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二是在生产添加多磷酸盐的产品时需做好相关备案。三是严把添加剂进厂关,确保进厂添加剂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四是对有合格证明的添加剂进行感官抽样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检验合格后入库存放并批次编号和标识,确保规范领用及安全卫生。五是生产加工车间设专人负责多磷酸盐的浸泡和添加,严格控制浸泡时间和浸泡浓度,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六是企业质检人员负责对添加剂溶液的使用及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并定期进行抽样检测,对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七是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检验检疫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守法经营,科学生产,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