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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检验检疫局电子执法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7月31日,《关于发布<黄岛检验检疫局出口机电产品电子执法操作规范(试行)>等的通知》(黄检综[2006]74号)发布实施,标志着黄岛检验检疫局电子执法工程建设继“山东检验检疫电子执法现场会”后,又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年初以来,黄岛检验检疫局抓住省局电子执法工程建设在黄岛试点这一大好时机,积极应对,稳步推进。3月27日,“山东检验检疫电子执法现场会”在黄岛检验检疫局胜利召开以后,黄岛检验检疫局电子执法工程建设在如何有效运用电子监管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先后制定了《进境集装箱空箱电子执法操作规范(试行)》、《出口机电产品电子执法操作规范(试行)》、《木质包装热处理电子执法操作规范(试行)》、《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电子执法操作规范(试行)》等四个操作规范。这四项操作规范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利用黄岛检验检疫局现有的设备和系统,包含了数据监控和视频监控的内容,根据现场会确定的工作模式,对电子执法如何在检验检疫工作中的应用做了详细规定,并优化简化了相应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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