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赋予口岸办新职能 蚌埠口岸办积极应对
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口岸办“组织协调口岸通关中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和协调地方政府口岸工作”新的职能,蚌埠市口岸办积极应对,一是编写蚌埠口岸概况,协助国家口岸办开发《口岸管理信息系统》,反映蚌埠口岸建设发展情况;二是组织蚌埠口岸单位就蚌埠新国际箱监管区建设进行调查,对口岸公用设施部分积极向省口岸办汇报,争取支持,力争在年底前新建的蚌埠口岸国际箱监管区投入运营;三是组织口岸单位进行调研,为扩大蚌埠口岸货运量献计献策,发挥口岸综合效能,促进蚌埠开放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