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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在广州举行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2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分别率领粤港代表团出席并共同主持会议。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副主任郭莉到会指导。

    此次联席会议是中国开始实施“十一五”规划背景下召开的粤港合作的重要会议,双方就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抢抓CEPA先机、全面推进“十一五”时期粤港合作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磋商,达成广泛认识,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合作成果。

  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汤炳权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许仕仁回顾了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以来双方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双方对粤港合作的成果表示满意。

  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粤港双方将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坚持“前瞻、全局、务实、互利”的原则,围绕努力将包括广东、香港在内的“大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的目标。

  为达到这个目标,粤港双方将着力拓宽合作领域、着力扩大合作范围、着力提升合作层次、着力加大合作力度。重点推动“五个上新水平”:一是推动经贸合作上新水平,全面落实CEPA,推动粤港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二是推动民生合作上新水平,进一步加强粤港在食品安全监督、重大疫情防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努力为两地民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三是推动跨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口岸合作上新水平。加快深港西部通道、广深港客运专线、港珠澳大桥等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提高通关效率,改善通关环境。四是推动大珠三角、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上新水平。五是推动科技教育文化合作上新水平。  

  同时,粤港双方下一阶段将共同推动以下重点合作内容:

  在大型基建方面:1、关于港珠澳大桥口岸设置和查验模式问题,有关各方均赞同“三地三检”模式,并同意委托设计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尽快开展“三地三检”模式下具体口岸设置方案及选址安排的研究和论证工作。与此同时,对大桥的投融资方案继续抓紧研究论证。有关方案经论证可行并上报中央政府批准后,即启动大桥建设工程。2、推动深港西部通道于2007年7月1日之前通车。3、致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发展东部通道(莲塘/香园围口岸)所需的评估及规划研究。

  在环境保护方面:1、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再规划建设新的燃煤、燃油电厂。2、引进利用液化天然气发电。3、推进现有电厂脱硫工程,争取大型机组在2008年基本完成。4、广州、深圳加快实施机动车排放国III标准(相当于欧III标准)。5、继续禁止销售含铅汽油。6、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及监察专责小组已完成《珠三角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实验计划》实施方案,拟于近期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将于2006年内向有意参与试验计划的火电厂介绍该实施方案,以让它们可物色交易伙伴和制订排污交易合约。7、于2006年10月向公众发布首半年度《珠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监测结果报告》。8、双方同意于2006年底前开展《珠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中期回顾,评估各项减排措施的成效及区内排放趋势,制定相应策略和强化措施,力求在2010年或之前达致粤港共同订立的减排目标。9、在深圳市进行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装配汽油回收设施的试点计划,进一步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

  在口岸及交通方面:1、香港国际机场和珠海机场合作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双方尽快进行机场管理交接。2、广东省将于2006年底前启用东莞寮步车检场,寮步车检场采用快速通关模式,将使查验更有效、快捷,通关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3、在2007年上半年开通深圳福田至香港落马洲支线的新口岸。4、粤港合作发行“快易通粤通卡”,争取香港车辆2006年8月底前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实现非现金缴费,配合电子标签还可享受电子不停车缴费服务。5、继续共同推进一些新的跨境交通服务。例如跨境直升机服务和东莞常平至香港红间的货运直通列车服务。

  在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1.粤港双方继续充分利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的合作。2.两地合作探讨利用资讯科技追踪食物来源的可行性,一边透过源头管理加强食物安全的监控。3.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和疾病预防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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