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岗―落马洲口岸第二公路桥、沙头角口岸第二公路桥、罗湖口岸人行桥改造和福田―落马洲口岸人行通道桥等四项口岸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粤(深)港合作的重点项目。在国务院、省政府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市口岸办与港方相关单位密切合作,针对工程工期紧、标准高、协调难度大等特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了工程按时竣工投入使用。皇岗―落马洲口岸第二公路桥、沙头角口岸第二公路桥和罗湖口岸人行桥改造工程均于2004年元月动工,2005年元月18日竣工开通;福田口岸人行通道桥于2003年底动工,将于今年6月底全面竣工。这几项跨境工程的建成及投入使用,极大地缓解了深港口岸的通关压力,改善了口岸的通关环境,受到深港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各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作为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实质性内容,国务院、省、市对深港口岸跨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十分重视。2002年底,中央八部委领导前来深圳实地考察,确定将上述项目作为口岸跨境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黄丽满主任、汤炳权副省长、深圳市委李鸿忠书记、许宗衡市长等先后多次检查项目落实情况,解决了一系列实际问题,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上述工程建设任务,深圳市口岸办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将工程建设作为口岸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作为口岸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口岸的协调和管理事务,过去从未承担过大型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办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并层层进行思想发动,把全办上下的认识统一到落实CEPA,促进香港繁荣稳定这个高度上来。口岸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口岸跨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副主任抓跨境工程。同时,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针对缺乏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大型项目管理经验的实际情况,从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及社会上抽调或聘请了8名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两个工程项目管理部,以加强对各项目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目标实行责任制,曹绍业主任为总负责人,蒋兴仕副主任为分管负责人,下设工程项目管理部,做到各司其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引发质量和安全事故、投资失控、工期拖延、变更乱签字、支付超时限等事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罚,从而有效地推进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了工程建设各目标的实现。
二、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工程优质
口岸改造和建设工程是在不能影响通关的条件下进行的,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口岸办的同志们克服了种种困难,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强力推进。
一是狠抓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管理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文件是建设、承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围绕合同规定的总目标,在执行中力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合同执行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合同实施采取监督、跟踪、调整的方法,从而有效地进行了质量、进度和投资三控制,保证了合同的执行,做到科学、公正和实事求是。
二是严密组织、科学调度,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口岸办领导同志坚持每周一召开碰头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程进度中 的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周都到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及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口岸办工程管理部的同志几乎牺牲了所有的节假日,一心扑在项目建设上。同时,对工程项目采取“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依据合同对施工进度实施全面控制。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选好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绘制施工进度控制网络。在抓好施工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的同时,采取跟踪督促、检查,抓好动态控制。当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发生偏差时,认真分析原因,协商并提出解决办法,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赶上进度。
三是严控工程投资。为确保投资不超计划,创新前期管理理念,推行限额设计;严格依据施工图纸和工程承包合同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投资控制;严把制度关做到专款专用;严把工程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概预算标准,对每个单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在审核工程结算时,按“二不结算”的原则进行,即无准确现场工程计量资料不予结算,质量不合格不予结算。对所签证的工程量进行认真统计,避免了投资的超支和提前支付,核减不合理工程量,避免了建设工程中的“三超”现象。
三、加强协调,形成“一盘棋”
口岸跨境工程是深港双方政府合作项目,深港建设标准不同,报建审批时间长,建设中又必须保证口岸的正常运行。为解决好上述问题,口岸办十分注意加强内部之间、查验单位之间、政府部门之间及深港双方之间的协调,努力形成运作“一盘棋”。
一是加强内部之间的协调。口岸跨境建设既涉及口岸正常通关,又涉及口岸管理等方方面面。为此,口岸办多次召开有关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各处室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形成协调联动的机制,如共同论证方案、组织协同施工过程中的通关疏导,对工地现场管理实行通力合作等,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是加大与市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简化审批手续。针对报建程序复杂,时间长等(正常情况下约380天)实际问题,口岸办积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政府有关审批部门给予了全力支持,确定将口岸跨境项目作为特事特办,走“绿色通道”审批,使工程报建减少了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为项目按期开工和竣工创造了条件。
三是加强与港方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深港政府有关部门成立了项目联合小组,及时协商确定了项目设计方案、合作建设和管理模式,签订了操作性强的委托建设协议。其项目技术小组坚持每周召开例会,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因深港两地建设技术标准、建造管理模式不同而产生的障碍,保证了项目建设进度和施工质量。
四、狠抓安全质量,加强廉政建设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口岸办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万无一失。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法规的学习。其次,认真做好施工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对特别复杂、风险特别大的施工方案,在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确保万无一失后才付诸实施。第三,加强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事后进行复查。第四,做好特殊作业、特殊工序施工的监控,并将安全生产措施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督促施工单位专款专用。由于各项措施到位,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在严格质量控制方面,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材料关、验收关,切实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过程监控。以合同为依据,在质量控制措施上从三个环节着手,即“事先控制,坚持开工许可证制;中间检查,坚持现场检查制;事后验收,坚持质量签证制”,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
在狠抓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同时,始终注重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各项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执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和不派人参加评标的规定。在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深圳市有关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二是制订和完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形成阳光作业的机制。在现场签证和变更中,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场签证和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设计、监理和审计单位共同确认。各工程的变更和签证全部依规按程序进行。在工程款计量支付中,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三是坚持原则,从严要求,不谋私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按制度办事,采取全过程坚持监理,从报建、设计等前期工作开始就引进监理单位,规范办事程序,在工程项目招标、材料采购等问题上,增加透明度,主动与审计、建设等主管部门联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府有关规定进行,做到手续完备,过程透明。四是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招标、现场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加强对合同履行、现场管理等的检查,自觉接受建设、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