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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建设内蒙古电子口岸备忘录
      

2006年7月11日,海关总署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建设内蒙古电子口岸签字仪式在呼和浩特市隆重举行。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自治区副主席余德辉分别代表国家电子口岸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并做了重要讲话。签字仪式由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自治区口岸办公室主任孟贵玺主持,海关总署科技司司长李小刚、信息中心副主任郭守义以及自治区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同志共26人参加了签字仪式。

根据备忘录有关合作内容,海关总署与自治区政府将按照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的原则,整合与大通关和口岸物流

相关的信息系统,建成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联网申报、联网核查、联网作业。同时在这个平台上建立内蒙古地区陆路、铁路、民航等口岸物流信息系统,并能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咨询和相关电子商务服务,为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李克农副署长指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在此签署建设“内蒙古电子口岸”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内蒙古电子口岸”建设跨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相信“内蒙古电子口岸”必将在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改善内蒙古地区投资环境、增加区域竞争优势、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物流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余德辉副主席表示,在海关总署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自治区电子口岸建设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内蒙古电子口岸一定能够建设成为服务于广大进出口企业的知名品牌,使我区口岸这一独特的优势资源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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