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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满洲里口岸7月1日起对报检实施新规定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满洲里检验检疫局从7月1日起,对在满洲里口岸一律凭国家质检总局所发的《报检员证》办理报检业务,同时,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所发的《报检员证》停止使用。

  该局将严格执行报检员差错登记扣分制度,对屡次发生较大报检差错或违反报检有关规定的,将视其具体情节轻重给予暂停3个月或者6个月报检资格的处理,直至取消其报检资格、吊销《报检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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