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口岸六单位共铸廉政利剑
2006年6月28日,福州市口岸办、马尾海关、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马尾办事处、福州边防检查站、福州海事局和福州市港务局六家单位在马尾海关八楼会议室共同签署了《福州港口岸共建单位廉政协议书》,成为福州港首个由政府职能部门和查验单位共同签署的廉政宣言。省口岸办、福州海关、福州市委文明办领导参加了签署仪式。
这对广大进出口企业而言无疑是个大好消息,将有利于福州港口岸通关环境的改善,促进廉洁、高效、和谐、文明口岸的建设。正如福建省口岸办王晓阳副主任所言:“福州海港口岸共建单位在这里签定廉政协议书,这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诚信口岸”建设载体的创新,意义十分重大。”
《福州港口岸共建单位廉政协议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指导思想;以构建文明诚信口岸,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通关环境、温馨热情的服务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为福州港口岸发展提供良好的精神支撑和发展环境为主要目标;建立了三个常规机制:一是联系配合机制。口岸查验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碰头,通报口岸执法的相关情况,协调落实需要协作配合的事项,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行风治理和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学习交流,对口岸执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共同研究、防范口岸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信息交换机制。口岸单位及时相互提供进出口政策和管理规定,提供有关业务咨询服务;对发现的走私违规线索、口岸信息动态以及进出口异常情况,口岸单位之间及时相互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违纪线索通报机制。工作中发现口岸查验单位执法人员非正常执法现象或违纪线索的,及时通报情况,移交有关线索,加强沟通互动,共同预防职务犯罪。
福州市口岸办赵汝棋主任和马尾海关王国富关长在签署仪式上发表了讲话,表示积极支持签订《协议书》,共建廉政、文明口岸。省口岸与海防办王晓阳副主任最后致辞,并提出要抓宣传贯彻、抓监督配合、抓查处落实等要求。共建单位一致表示要响应王晓阳副主任的号召,做到“讲诚信、守协议、抓落实”,把《福州港口岸共建单位廉政协议书》作为支点,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福州港口岸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