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7日在河南郑州举办了天津河南进出口货物公路通关运输合作意向书签字仪式,出席签字仪式的代表有河南省政府王春生副秘书长,天津市政府口岸办周德洪主任,河南省政府口岸办薛云伟主任,天津海关肖亚农副关长,河南郑州海关魏欣平副关长,河南检验检疫局谢书生副局长,天津港集团公司赵彦虎副总裁,河南公路港务局张金平局长以及河南省发改委、交通厅、商务厅、财政厅领导和有关企业领导、新闻媒体记者共计50多人。会议首先由天津海关监管处王新怡副处长介绍天津河南公路通关模式,河南省政府王春生副秘书长和天津市政府口岸办周德洪主任致词后,双方代表分别在天津河南进出口货物公路通关运输合作意向书上签字,这标志着津豫跨区域口岸合作正式实施。
津豫跨区域口岸合作的正式实施是两地政府以及两地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高度重视的必然结果,也是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河南等中部地区崛起,落实《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的迫切需要。此合作项目的正式实施不仅为两地现代物流构筑了更加方便快捷的高速通道,改善了口岸和内陆地区的物流发展环境,而且对推进口岸功能互为延伸,形成推动“大通关”的联合优势,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促进两地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津豫跨区域口岸合作采取无水港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与一般“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相比,省却了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货物放行的手续,全部手续在无水港海关即可办理,节省了人力和财力。进口货物船公司可在船舶到港前,将进口指运地为无水港的中转舱单信息传至口岸信息平台;口岸海关利用现有转关程序在平台上核准、放行;检验检疫根据信息平台舱单,确认是否在口岸作检;船公司或代理人凭加盖“船公司中转放行章”的中转舱单到港务部门办理提箱手续,港务部门审核单证及电子信息放行;货物抵达无水港后,货主在无水港换单,属地海关完结海关手续后发送放行电子信息给无水港作业部门;无水港凭货主的纸质放行单证和海关的电子信息放行货物。出口货物发货人向船公司(或代理人)申请订舱,制作报关单证,到属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属地海关核准后在纸质单证上加盖“放行章”,并将电子放行信息发送至口岸海关;纸质放行单证随集装箱货物一同运抵口岸,电子放行信息由口岸海关转发港务部门;港务部门审核纸质放行单证和电子放行信息,安排装船作业。
该模式的近期目标将实现出口监管仓库和进口保税仓库功能,具备较完整的口岸功能;远期目标是建设B型保税物流中心,成为具备较强政策优势的内陆保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