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河南省货物进出口的一个重要通道,天津港一直是我省货运业的重要合作伙伴。截至目前,河南省货物运输总量的三分之一、集装箱运输总量的35%是通过天津港运输的,我省的货物运输量占整个天津港的10%。为促进河南货物更便捷地进出口,天津市政府口岸办、河南省政府口岸办、天津海关、郑州海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港、河南公路港务局联合决定,以天津港和河南公路港为平台,以公路集装箱运输为载体,引入相关船舶公司、货运代理企业等参与运作,运用“异地通关”模式,组织实施河南公路港口岸至天津港口岸货物快速通关。
据介绍,过去,河南省的货物进出口需要远赴天津港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在时间和效率上都受到不少限制,影响了通关的效率和经济效益。按照此次的合作协议,今后需要通过天津港进出口的货物都可以在河南公路港直接办理全程手续,再也不用千里迢迢跑到天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