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管工作是加快推进上海口岸大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上海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该项推广工作,确立了“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2006年3月底,上海检验检疫局已为35家企业安装电子监管申报端软件。这些企业出口的产品包括机电、服装、食品、化妆品、种苗、供港猪等;企业类型包括自理报检企业、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民营企业;有一类企业和免检企业,也有二类企业。目前共有3 000多批货物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向上海检验检疫局申报成功,其中97%以上经综合评定合格并通过CIQ2000成功放行。自3月份起,上海检验检疫局每天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处理量更是突破130批,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这一数字还将继续加大。
深入研究培训到位
上海地区出口生产型企业比较多,日均出口报检批次也很大。为避免电子监管前期调试工作对报检通关速度可能存在的影响,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组织培训,使培训与推广相辅相成,对内对外培训及时到位。工作小组编写并下发了《电子监管推广工作指南》,从密钥注册到表单下发,从使用技巧到注意事项,把工作中收集到的各种共性问题进行汇总和整理,确保推广工作有序、稳妥。
结合转移确保质量
电子监管是推进“两个转移”的抓手,也是业务改革的有效手段。上海检验检疫局对于纳入电子监管布控条件的产品,无论企业是否利用电子监管软件进行申报,均按一致的要求实施合格评定,从而规范和统一参加试点与暂未参加试点企业及商品的合格评定程序。利用这个结合点,上海检验检疫局将检验检疫“两个转移”业务改革在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运用中加以体现,在试点过程中坚持以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国家技术规范来设置监管项目,坚持以“有生产批”为主进行电子监管,并在将来全面采用“有生产批”监管模式。
循序渐进以点带面
为了选取最有代表性且能在同类产品的推广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的企业进行试点,上海检验检疫局逐家确定典型企业。在测试和推广过程中,工作小组确定监控表单、监管方式以及操作模式,并将成功的经验传授给其它企业,确保参加试点的企业100%采用电子监管模式进行产品申报。
落实到位不断完善
上海检验检疫局下属各机构也认真落实电子监管各项要求。如浦江检验检疫局从2006年1月起积极投入电子监管的试点工作,目前已有12家单位被纳入电子监管,不仅涉及服装、机电等传统大宗商品,还包括罐头、供港猪等敏感产品。放行批次从1月份的10多批上升到目前每天100多批,3月份接近2 000批。现在凡是企业发送了电子监管数据,电子报检成功后获得放行回执后,可直接在专设窗口打印通关单,无须再到施检部门签字,真正起到了提速增效的作用。(上海检验检疫局洪雷)
上海检验检疫局提出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意见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上海检验检疫局日前从检验检疫工作的角度,制定了贯彻意见,提出要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大力扶持农产品出口。
一、加强与上海市、区(县)两级农委的联系与分工协作。
二、加强入境把关力度,保护农业安全生产。一是提高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动植物源性食品的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质检出率。二是加强进口动植物繁殖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兽药、化肥、疫苗等投入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在没有发现疫情的情况下,当天查验,当天放行。
三、积极扶持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免费对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国外技术措施、法律法规、检验检疫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继续支持沪郊特色农产品的出口。不收取供港猪、出口禽肉的检验检疫费用。出口农产品饲养场、养殖场和种植基地的检验检疫备案在企业递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加工企业卫生注册在递交申请后20个工作日完成。促进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优质农产品安全出口。三是加强对出口饲养场、种植基地实施备案管理,强化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管理制度和用药记录情况的审核和用药管理指导。积极开展有害生物、农兽药残留的监测监控,强化过程监管和出口前检验检疫程序。结合日常监管和残留监控,在现有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减少20%的出口产品农、兽药检测抽样比例。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广“公司+规模基地”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按照质量安全的要求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市郊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五是要求食品中心跟踪国外动植物疫情动态及国外食品安全法规信息,加强检验检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对即将实施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与欧盟食品新法规开展针对性研究,对农产品安全出口提供保障。(上海检验检疫局洪雷)
新口岸新模式新气象
洋山检验检疫局探索口岸业务新模式争创四个一流上海洋山检验检疫局建局四个多月以来,积极探索口岸业务模式创新,努力争创“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监管、一流业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从3月15日起,洋山保税港入境中转集装箱检验检疫监管业务正式开展。洋山检验检疫局提出的洋山保税港入境中转集装箱监管工作设想和具体操作方案,既考虑到了法律法规的把关要求,又充分考虑到了中转集装箱的特殊性和创建口岸良好执法环境的需要,体现了“既把关、又服务”的特点。
为提高电子审单系统应用水平,洋山检验检疫局专门组织报检中心和相关科室对审单系统进行研究,针对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整。从3月1日起,洋山检验检疫局在已经先期完成的码头舱单集装箱箱表消毒和空箱检疫自动审单的基础上,将使用检验检疫舱单申报的入境货物也纳入“审单查验系统”运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新口岸、大口岸,洋山检验检疫局还承担着为我局进一步强化口岸管理职能先试先行的重要任务。目前凡适合在口岸进行检验检疫的入境商品,在洋山保税港区内就一次性完成相关项目的检验检疫。该局正在逐步将一些在洋山口岸具备检验检疫条件的商品或检验项目纳入业务范围,目前正在联系配置汽车检测线,为在洋山口岸实现进口汽车检验检疫创造条件。下一步还将为入境化工品、金属、矿产品的检测工作完善硬件设施,对检验检疫人员开展抽采样和检验知识的培训,为洋山口岸开展化工品、金属、矿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