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海关获悉:6月1日起,将自2006年1月份正式开展的关区“属地报关、口岸放行”通关业务改革范围扩大,即在以原来的江苏苏北地区徐州、淮安、盐城当地的进出口企业在属地报关、到连云港口岸放行的试点模式的基础上,扩大到以苏中、苏北地区的全部口岸海关(连云港海关、南通海关、扬州海关、泰州海关)作为“口岸海关”,以徐州海关、淮安海关、盐城海关作为“属地海关”,上述4个口岸海关互为“属地”和“口岸”海关,开展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之间的“属地报关,口岸放行”通关业务改革试点。
根据上述决定,开展试点的口岸将由连云港口岸扩大至连云港、南通、扬州、泰州四地口岸,徐州、淮安和盐城市的进出口企业在上述四地任何一个口岸海关进出口货物,只需要在属地海关报关便可在口岸海关提取放行货物,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真正地将港口功能延伸到徐州、淮安和盐城地区, 改变了海关之间繁杂的转关作业模式,进一步优化了海关作业流程,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保障了物畅其流,促进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